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
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根据《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复试条件
1.复试基本分数线。我院各学科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;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95分,单科线不限。
2.实行差额形式复试,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40%。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。
二、招生计划
专业 代码 |
专业名称 |
招生 计划 |
学位 类型 |
学习 方式 |
081300 |
建筑学 |
23(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) |
学术学位 |
全日制 |
085100 |
建筑 |
24(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) |
专业学位 |
083300 |
城乡规划学(城乡规划方向) |
15 |
学术学位 |
城乡规划学(区域规划与空间发展战略方向) |
2 |
学术学位 |
085300 |
城乡规划 |
19 |
专业学位 |
086200 |
风景园林 |
15 |
专业学位 |
合计 |
98 |
三、复试时间
一志愿考生复试预计将于3月20日至3月27日期间进行,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8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。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。
四、复试方式
我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,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。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,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,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(022-23085073)。请考生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,并熟悉相关操作。
五、复试组成
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测试、外国语能力测试、综合能力测试三个部分,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。
六、复试资格审核
我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、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,于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。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《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为准。
2.根据实际复试情况,我院招生计划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可进行适当调整。
3.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、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八、咨询方式
联系电话:022-23085073(座机)
联系人:孙老师(15620645977)、惠老师(17622821731)、
兰老师(15922268103)
邮箱:jzxyjzx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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