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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
2026-03-22  查看数量:

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

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
根据《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条件

1.复试基本分数线。我院各学科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;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95分,单科线不限。

2.实行差额形式复试,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40%。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专业

代码

专业名称

招生

计划

学位

类型

学习

方式

081300

建筑学

23(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)

学术学位

全日制

085100

建筑

24(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)

专业学位

083300

城乡规划学(城乡规划方向)

15

学术学位

城乡规划学(区域规划与空间发展战略方向)

2

学术学位

085300

城乡规划

19

专业学位

086200

风景园林

15

专业学位

合计

98


三、复试时间

一志愿考生复试预计将于320日至327日期间进行,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8日至428日期间进行。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。

四、复试方式

我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,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。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,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,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(022-23085073)。请考生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,并熟悉相关操作。

五、复试组成

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测试、外国语能力测试、综合能力测试三个部分,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。

六、复试资格审核

我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、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,于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。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1.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《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为准。

2.根据实际复试情况,我院招生计划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可进行适当调整。

3.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、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
八、咨询方式

联系电话:022-23085073(座机)

联系人:孙老师(15620645977)、惠老师(17622821731)、

兰老师(15922268103

邮箱:jzxyjzx@163.co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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