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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2025-03-21  查看数量:


根据《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条件

1.复试分数

一志愿考生: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;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(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),单科线不限。

2.实行差额形式复试,差额比例不低于140%。合格生源不足140%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各专业招生计划

专业代码

招生专业

招生计划

081300

建筑学

23

085100

建筑(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)

26

083300

城乡规划学(城乡规划方向)

15

城乡规划学(区域规划与空间发展战略方向)

2

085300

城乡规划

19

086200

风景园林

17

 

三、复试时间

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26日以后进行,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8日以后进行。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。

四、复试方式

我院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,请各位考生根据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安排好行程,准时到校参加复试。复试流程为考生报到、现场面试。

1.复试地点为建筑学院楼二楼。

2.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、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。

五、调剂说明

调剂办法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1.我院通过“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”进行资格审查,请考生在报到前登陆学信网上传相关材料。

2.复试缴费通过“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”进行。

3.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、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,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完成复试资格审核,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得参加复试。

4.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《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为准。

5.根据实际复试情况,本学院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进行适当调整。

6.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、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
 

七、咨询方式

联系电话:022-23085073(座机) 

联系人:景老师(17320266623)、惠老师(17622821731

        李老师(13821646483

E-mailjzxyjzx@163.com

 

建筑学院

20253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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